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部分。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00,000.00元(含税),占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以及实验室耗材和相关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行业,具体细分行业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高端制造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研发全自动实验检测平台,联接包括样品采集与处理、自动化进样、分析检测、智能数据分析在内的全检测流程,覆盖并联通实验分析的各个环节,为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食品检测、医疗制药、地质勘测等领域的用户提供自动化、系统化的实验分析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全球范围内能将多种类和多功能的样品前处理技术与全自动分析实验分析检测平台组合成全自动实验分析仪器系统的主要实验分析仪器供应商之一。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专注于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质量检测等领域的实验分析仪器研发生产体系,并覆盖药品质量检测、新药开发、新材料研究、核素分离、医疗诊断、疾病控制、生命科学等众多国家重点发展、关乎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
公司的产品具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特点,获得用户的广泛好评和支持。公司曾为中国海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中国好粮油”项目提供实验分析仪器;CDS热裂解仪产品曾用于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火星探测器“好奇者”号上搭载的“火星样品分析模块”中的样品分析装置进行地面对照实验(2015年10月公司收购了内布拉斯加州CDS产品相关资产和知识产权后,仍在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提供维护等技术支持);公司曾为中国的海洋考察科考船提供样品集装式实验室。公司全自动固相萃取产品曾获得BCEIA金奖,多项产品获得“中国好仪器”奖,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科学仪器行业最具影响力国内生产厂商”。
公司拥有LabTech、CDS、Empore等行业知名品牌,在中国和美国设有研发和生产基地,并在中国内地主要城市、中国香港、美国马萨诸塞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等地设有产品营销和服务中心。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建立了实验分析仪器研发创新体系,积累了较为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研发成果,核心技术人员在国内外相关期刊杂志中发表多篇SCI文章。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计服务客户3万余家。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多功能高通量热裂解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固相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压力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凝胶净化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多功能组合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样品消解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浓缩产品系列、全自动紫外可见分光光谱仪系列、全自动液相色谱仪系列、全自动核素分离仪器系列、放射性元素富集系列、循环水冷却器、制冷加热循环器(RH40-25A)、微控数显电热板(EG系列)等。除此之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各类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包括洁净/超净化学实验室、实验室通风与改造工程等各类实验室业务的具体实施。
样品前处理指样品的制备、对样品采用合适分解和溶解以及对待测样品组进行提取、净化、浓缩等过程,使被测样品或样品组转变成可以测定的形式,以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检测的处理过程。样品前处理是整个化学分析检测过程中重要的前置步骤,样品前处理的效果会严重影响甚至决定最终分析结果的质量,它不仅在分析的全过程中占用时间最长,也是对分析误差影响最大的环节。若选择的前处理手段不当,会使得样品中某些成分损失或待测成分受到干扰,甚至不能完全除去杂质成分或引入新的杂质,从而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误差。现代分析仪器灵敏度的提高及分析对象的基体的复杂化,对样品前处理仪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部分产品系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不同客户对产品精度或参数、进样需求、检测处理功能不同,因此公司生产的同类样品前处理仪器在具体型号和配置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产品类别及图示如下。
公司研发生产的分析测试仪器主要是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配套分析测仪器的循环水冷却器。均属于用处较广、用量较大的分析仪器。
公司向客户提供各类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包括洁净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通风与改造工程、实验室的废气废水处理工程等各类实验室业务。
耗材在化学分析检测中起着重要作用。仪器分析检测的主要过程包括:样品采集、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数据处理与报告。其中前三个步骤都有可能用到耗材,即样品的直接载体。特别是样品前处理过程,将直接影响化学分析的结果,因此高效率、高质量的耗材对分析结果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耗材也是分析检测业务中的主要运行成本之一。
公司生产销售微波消解耗材、固相萃取柱、色谱柱、气相色谱配件、液相色谱配件等各类实验室耗材。公司在固相萃取和微波、电热消解方面有着多年的应用经验,技术人员对产品性能有着全面深入的理解,耗材产品能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在用户产生需求的时候能第一时间给予回馈,形成良性的客户关系。
2018年12月,CDS公司购买了美国大型多元化企业3M公司旗下的Empore品牌固相萃取耗材产品生产设备及相关技术,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耗材产品范围。Empore于20世纪90年代初即开始为固相萃取用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耗材产品系列,在业内形成了很好的口碑。该系列产品以高分子材料作为固相萃取介质的结构材料,使约90%的固相萃取介质稳定结合在10%的高分子网状结构中,消除了堆填式固相萃取耗材中的沟流现象,提升了萃取效率。
除上述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外,为丰富产品结构,对于公司目前尚未生产但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公司还与欧美等先进技术厂商进行长期合作,代理其部分产品在中国的销售,同时负责代理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售后及技术服务等。主要代理合作厂商为意大利的Milestone公司。Milestone公司的无机样品前处理的微波系列产品涵盖范围广,包括从微波化学分析到微波医疗仪器等多种产品。公司自2003年就开始与Milestone开展合作,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目前公司为Milestone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双方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代理产品主要为意大利Milestone公司生产的样品前处理仪器(无机)如超级微波消解系统、微波消解仪,以及分析测试仪器测汞仪等产品。
公司以深入的市场调研和精准的需求分析,在技术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有效实施产业化,主要通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及为客户提供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获得收入并实现业务持续发展。
公司采用TRD研发模式,其既具备矩阵式研发模式的特点,保证资源合理配置,也具备项目式研发模式的特点,能够高效快速解决项目问题,从而保证了公司产品及技术的创新,有利于公司保持较高的产品竞争力和产品毛利率。
公司为满足广泛的下游客户需求,采用了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既保证了直销模式下不断完善企业自身核心产品的优势,也发展了经销模式下满足更多客户需求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的稳定性。
公司的生产采用了自主加工、组装、设计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模式,关键的核心部件、重要部件、电路、气路和整机的组装、调试、集成等技术含量高的环节由公司自主完成,保障了产品性能及技术安全的需要,提升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对原材料进行粗加工、外机的成型及其他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生产环节,主要采取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生产要求及设计方案进行加工。
公司针对不同原材料采用集中计划采购、长期报价采购、询价采购等模式,针对代理产品采用订单模式进行采购。公司的采购模式很好地配合了公司的销售模式和生产模式,可以适应公司未来逐渐增长的经营规模。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C40。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仪器仪表制造业,细分行业为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业,细分行业代码:C4014。
实验分析仪器是仪器仪表行业的重要分支,具备复杂而精密的技术体系,研发与制造依赖于大量前沿科技的发展,包括电子技术、智能化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精密机械制造技术、分析化学等,复杂程度和技术含量较高。未来,伴随上述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实验分析仪器的制造技术及其自身性能的先进程度仍将不断演进和发展。实验分析仪器的制造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端制造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仪器仪表产业重要的细分领域,实验分析仪器是典型的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产业,在技术发展推动下,实验分析仪器在科技领域如环境工程、生物医疗、生态资源、材料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工业应用中得到广泛应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根据上海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5.20亿元,在仪器仪表产业中的收入比重为3.72%;实现利润总额49.65亿元,占比6.06%,整体来看,国内仪器厂商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实验分析仪器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医药研发和检测、医疗诊断、商品检验、材料分析等领域,在产品研发、检测等关键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下游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从实验分析仪器发展阶段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社会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节能高效等问题的愈加重视,国内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伴随国家转型升级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及环境监测、食品检测、生物医疗检测等实验分析仪器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国际先进的大型分析仪器生产厂商纷纷加强对中国市场的开拓。
国内企业虽然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与国外先进生产厂商相比,无论技术水平还是规模实力仍存在明显的差距,特别是分析检测设备等细分领域,外国厂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致使国内企业生存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经营规模的扩张和技术实力的提升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瓶颈。目前,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品种基本齐全,但高档产品仍依赖进口。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基本被赛默飞、安捷伦等国际巨头所垄断。一些国际大型企业采用本土化战略,在我国国内建设工厂;一些企业则采用与国内代理商合作的方式,利用代理商渠道优势拓展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将为上游实验分析仪器带来可观的需求增量,也将对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的性能、精度、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从而成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的源动力。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高新产业的建立,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发展高端仪器设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从而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为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赢得更大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公司是一家根植于实验分析仪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等领域的长期积累,公司在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研发、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方面逐渐建立了竞争优势,在洁净环保实验室解决方案领域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样品前处理仪器是公司最主要的核心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齐全的样品前处理仪器产品线供应商之一,主导产品包括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多通道平行浓缩仪、全自动热裂解仪、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热解吸仪等,下游客户涵盖高等院校、政府监管机构、科学研究机构等用户以及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医疗健康等行业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份额在市场中位居前列。
目前公司正大力研发新的样品前处理产品、样品前处理多联机平台以及与分析仪器联用的前处理平台和移动式检测分析等产品,旨在通过提升产品性能、促进产品升级、丰富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等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和占有率。
传统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大多采用人工或以人工辅助的半自动操作,少数自动化前处理装置也多为进口产品,仪器的自动化能使样品前处理环节耗费的时间减少,出现误差的概率降低。近年来,样品前处理技术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使得从样品前处理到分析测试环节的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成为现实。
自动样品前处理的优势在于简易灵活的软件操作界面,先进的流体检测技术配合泵、阀的控制技术,可以将原本非常复杂冗长的过程变得非常简单快速和易用,并且能够减少样品前处理本身造成的环境污染(废液、废气排放)和对操作人员的化学伤害。对于大量样品的批量化处理,自动化样品前处理装置能够减少人工操作,使处理失误率明显下降,溶剂用量也能较好地控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主要是在原有技术基础上的改进和创新,例如,在传统溶剂提取基础上,结合其他辅助技术形成的微波辅助溶剂萃取、加速(同时加热和加压)溶剂萃取使得从固体和半固体样品中提取目标组分变得更加快速和有效,源于色谱和柱层析技术的固相萃取已经成为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样品净化技术之一。新的分离材料、分离膜技术进一步发展,如公司收购的3M分离膜技术和生产线将扩展样品前处理技术在蛋白质分离、放射性元素检测的应用。
样品前处理仪器的小型化和微型化是整个分析体系小型化和微型化的需要。为满足现场检测、野外实验不同环境的需求,小型化、便携式样品前处理仪器也越来越受到终端用户的关注。
样品前处理与分析测试仪器的在线联用,逐步在实践中得以应用,并配备成套专门仪器,比如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系统、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系统,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系统,GPC-气相色谱-质谱系统,Astation-气相色谱-质谱系统等。许多仪器厂商或研究人员已经自行组装仪器,开展方法研究或在部分领域尝试实际应用,如固相(微)萃取-色谱(或色质联用)在环境有机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样品分析中的应用。部分公司生产的在线超滤(或渗析)净化-离子色谱法就可用于在线除去食品、生物样品中的大分子后测定样品中的无机离子,使得牛奶、果汁等样品可以直接进样分析其中的无机离子,这样大大提高了实验分析的效率和准确性。目前公司已有多款样品前处理仪器能直接与分析检测仪器联用。
随着计算机、微制造技术和新功能材料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分析测试仪器不但具有越来越强的智能性,而且正沿着“大型落地式→台式→移动式→便携式→手持式”等精细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小型化、微型化、智能化,部分厂商开始尝试在分析测试仪器上植入分析检测芯片,能实现在线分析检测。
常规分析测试仪器体积庞大,结构复杂,能源消耗大,维持仪器正常运转的费用较高。随着新材料、新器件、微电子技术的发展,自动化、专用化的分析测试仪器逐步得到应用。
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越来越受到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化学分析、医疗诊断、核安全、地质同位素检测、生化检测等领域用户的关注,其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市场需求将继续增加。市场未来的需求重点是零排放实验室,特别是能将有毒、有害的废液和废气进行环保处理的实验室厂商将会迎来新的增长。
洁净实验室工程行业涉及专业众多,包括概流体力学、化工与物理、分子科学、结构、土木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施工安装、设备调试等专业。洁净实验室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优良的仪器设备,必须通过与之充分匹配的配套工程建设才能达到预定的实验室建设效果和目的,洁净实验室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各个专业领域相互配合,才能获得稳定、达标的洁净精度。因此,配置齐全的专业人才、丰富的技术、项目和工程管理经验和系统集成能力强的行业内企业往往能够获得较强的竞争优势地位。
航空航天与海洋探测、新材料、生物医药、生命科学、环境监测、医疗诊断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下游应用不断拓宽,充分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在上述行业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用领域的拓展除了为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带来需求增量,也将积极推动行业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并与实验分析仪器行业逐步融合。典型案例如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通过LIMS系统,配合分析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分析,可有效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实现数据的快速传递和安全储存,从而提高实验室的检测效率,降低实验室运行成本,使传统实验室手工作业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得以顺利解决;又如可自动检测和校正的自动进样器与自动化的分析测试仪器联用,推动了实验分析仪器向细分工和专用化方向发展。
在样品前处理仪器领域,供应商可基于样品前处理底层平台的通用性、多功能性和可扩展性等性能特点,配以相应的样品前处理仪器、系统,实现多项技术和功能的集成,并与后端分析测试仪器联用,从而提供完整的定制化解决方案。因此,分析测试仪器供应商根据客户需求出售分析仪器,再通过自产、OEM代工或与专业样品前处理仪器供应商的样品前处理仪器进行配套的传统模式逐渐发生改变,部分技术领先、品牌效应强大的样品前处理仪器厂商直接与客户接洽,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基于底层平台配置样品前处理仪器,联用后端分析仪器,提供集样品前处理、后端分析仪器、实验检测耗材为一体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这种模式将成为实验分析仪器和样品前处理仪器行业未来主流的发展方向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60.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21.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4%。具体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已对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按照新收入准则计算了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公司认为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科技)、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工程)、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莱伯泰科香港)、LabTech,Inc.(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美国)、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富澳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更名,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建设)、北京莱伯帕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帕兹)和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天津)7家1级子公司, CDS Analytical,LLC(以下简称CDS公司)1家2级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莱伯泰科”)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1,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7,117,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2,075.4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0BJA2075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78,862.81元,均为本年度使用,利息收入1,304,566.52元,手续费592.7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9,507,186.45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27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天津”)作为募投项目“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2,500.00万元人民币向莱伯泰科天津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变。
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本金20,100.00万元,明细如下:
本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10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43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7%。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117,924.53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XYZH/2020BJA20761”号)。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莱伯泰科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莱伯泰科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莱伯泰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9、议案1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议案5-8、议案10、议案11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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