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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汤早新闻 任职前公示;全国表彰!徐州获奖的有…

时间:2024-08-26 10:40:06 点击次数:

  近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2020年以来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江苏共有6家单位和9名个人获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8月22日,2024年徐州市、泉山区城建重点工程工农南路(南段)改造工程正式启动,影响附近居民出行质量的道路路面严重破损且出现坑槽、沉陷、拥包、龟裂等道路病害问题将在两个月内彻底解决。

  江苏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日-27日举行现就做好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生注册和新、老生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9月1日9:00—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进行新生注册。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考生可通过登录界面“找回准考证”功能找回本人准考证号。

  考生注册成功后,请牢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不向他人透露。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证件照及手持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提醒:报名期间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须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电子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新生注册需审核报名资格,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考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进行课程报考。

  每名考生每半天只能报考一门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考。具体考试日程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10月考试日程表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的通知》(附件3)。缴费前,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是否正确。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如遇问题,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一)2024年5月15日,我省对现行专业及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相关事宜详见《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等。

  目前,报名系统已对涉及专业统一调整,考生可用原准考证直接报考,无需重新注册。考生报考前,须查阅本人成绩、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和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课程清单(9月1日起可在系统内查询),对照要求,合理报考,避免错报、漏报。

  (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购买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发行方式的公告》。

  (三)考生在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当地自考办联系或咨询(附件4)。其他相关事宜,可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查阅有关文件和公告。

  8月26日,铜山区2024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程将全面开工建设,预计总投资1500万元。

  据悉,该工程将对X202、X208、X304等14条县道的隐患路段、隐患点合理设置信号灯、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限载标志、反光镜、减速装置、波形梁护栏等设施;对村庄段、交叉路口、鱼塘、转弯路段等增设、完善警示标识牌,设置限速标志,采取动态测速的形式,加强速度管理;对镇村道路两侧设置照明设施,提升行车安全保护措施;对村庄段、景区段采取绿化乔灌结合的方式,实现平安交通和生态景观功能的整体提升,工程预计年底竣工。

  2024年8月,新沂市医疗保障局在对新沂九如城华瑞医院有限公司医保基金使用疑点数据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欺诈骗保、财务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问题,相关违法违规数据正在进一步核查。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2024年度《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中止新沂九如城华瑞医院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180日。

  2023年12月,在新沂市医疗保障局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新沂市棋盘镇中心卫生院城岗分院存在超范围诊疗、串换诊疗项目、不合理收费、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等违约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206104.93元。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扣除2024年度考核分10分,违规(违约)费用206104.93元予以追回,缴纳违约金43208.18元。

  2024年2月22日,新沂市医保中心审计稽察科对新沂市天天康药房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存在提供超量配药服务,医保刷卡105人次,涉及医保费用6602.54元;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医保刷卡8人次,涉及医保费用6720.00元;药品实际库存数据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差异金额266.00元的违约行为。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2024年度《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B级)相关规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扣除2024年度考核分1.5分,违约费用13322.54元予以追回,缴纳违约金1980.76元,责令整改。

  2024年6月19日,对江苏有邻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新沂好一生药房分公司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存在购药后分解刷卡,医保刷卡28人次,涉及医保费用4225.80元;提供超量配药服务,医保刷卡10人次,涉及医保费用1572.00元;医保集采药品、国谈药品陈列18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医保刷卡2人次,涉及医保费用1038.00元;现场抽取16种药品,有10种药品实际库存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差异金额4974.00元的违约行为。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2024年度《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相关规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扣除2024年度考核分4分,违约费用6835.80元予以追回,缴纳违约金3231.54元。

  2024年3月4日,新沂市医保中心审计稽察科对新沂市温馨药房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存在提供超量配药服务,医保刷卡72人次,涉及医保费用7143.00元;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医保刷卡70人次,涉及医保费用2888.00元的违约行为。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2024年度《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B级)相关规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扣除2024年度考核分1.5分,违约费用10031.00元予以追回,缴纳违约金2142.90元。

  2024年6月11日,对新沂市卫康药店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存在提供过度配药服务,医保刷卡14人次,涉及医保费用881.00元;现场抽取15种药品,有9种药品实际库存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差异金额83265.00元的违约行为。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2024年度《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相关规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扣除2024年度考核分1.5分,违约费用881.00元予以追回,缴纳违约金25243.80元。

  2024年6月14日,对新沂市如意药店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存在购药后分解刷卡,医保刷卡10人次,涉及医保费用1473.00元;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医保刷卡4人次,涉及医保费用3390.00元;现场抽取15种药品,其中11种药品实际库存与进销存管理数据不一致,差异金额8606.00元的违约行为。

  新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2024年度《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C级)相关规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扣除2024年度考核分2分,违约费用4863.00元予以追回,缴纳违约金3023.70元。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睢宁县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彭宇,男,1974年12月生,汉族,江苏睢宁人,党员,大专学历,现任睢宁县委社会工作部三级主任科员,拟任睢宁县志愿者联合会会长。

  2.林茹,女,1984年6月生,汉族,江苏睢宁人,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睢宁县妇联四级主任科员,拟任睢宁县志愿者联合会副会长。

  3.曹梦迪,女,1994年10月生,汉族,江苏睢宁人,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睢宁团县委副书记,拟任睢宁县志愿者联合会副会长。

  4.魏冬,男,1991年2月生,汉族,江苏睢宁人,本科学历,现任睢宁县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拟任睢宁县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兼任法定代表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睢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睢宁县永康路商务中心九楼915(邮编:221200);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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