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讯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苏州长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31日依法受理了长城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长城精工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苏州长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苏州长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长城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招股书显示,长城精工是一家专业从事轴承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专注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品质轴承相关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恒润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411.3521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9.366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朱克明直接持有长城精工886.5237万股股份,通过恒润投资、苏州恒悟、苏州恒资以及苏州恒升间接控制公司4,205.8304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092.3541万股股份,合计控制长城精工股份比例为62.017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长城精工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737.037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长城精工原拟募集资金95,807.42万元,分别用于“超精密轴承智能化制造扩建项目”、“高端轴承智能化制造项目”、“超精密、高性能轴承及精密滚动部件创新研发项目”、“工业轴承智能化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长城精工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朱国民、赵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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